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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州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 时间: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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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进一步引导民营企业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长治市潞州区统战部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区实施方案精神,积极拓宽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的新载体新途径,在全省率先探索开展了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工作。

在广泛深入调研,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和民营企业意见后,制定了《关于创新开展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的工作方案》。综合评价工作坚持突出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评价、动态评价原则,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统战部牵头,联合组织部、工商联、总工会、团委、工信局、商务局、统计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应急管理局、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发改局、人才办、生态环境分局、人社局、医保局、文明办等22个部门及各镇(街道、中心)共同实施。

评价内容包括政治表现、企业经营、守法诚信、纳税信用、安全生产、创新发展、生态环保、劳动保障、文明创建、社会公益等10个方面18项评价指标。各项评价指标赋予不同分值,由各评价单位依据各自的系统相关标准和文件,分别进行量化打分。

综合评价结果将作为党委、政府有关决策参考依据和相关部门推选表彰民营企业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目前,长治市潞州区已完成了首批58家重点民营企业的综合评价工作,并将根据评价结果命名和选树一批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单位,树立典型标杆,发挥榜样作用,引导全区民营企业推进高质量发展。